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简介
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泰州市姜堰区痛证专科医院坐落于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北郊,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医院。中心所在街道管辖22个居委会,常住人口9.15万人,户籍人口约6.8万人。中心目前下辖村卫生室6家,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
中心目前一院两区,总建筑面积近8000平方米,核定编制45人,核定床位50张。现有工作人员67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22人,卫技人员占比95%。中心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儿科、痛证专科、康复医学科及医技科室和预防保健中心等。
中心拥有GE24排CT、迈瑞彩色图文B超、深圳科健DR摄片机、普爱C型臂X光机、奥林巴斯电子胃镜、迈瑞800全自动控制生化仪、迈瑞全自动血球计数仪、进口血糖检测仪等多种检测设备;拥有北琪射频治疗仪、冲击波治疗仪、臭氧治疗仪、中频治疗仪、内热针等专业治疗仪及慢病健康管理中心、康复科的相关配套设备。
近年来,通过中心全体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中心多次被上级相关部门表彰为优质服务单位、先进党组织、工人先锋号等,多名同志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市新冠疫苗接种先进个人、市护理专业“巾帼标兵”、“十佳”医生等。荣誉意味新的起点,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医务人员将满怀信心,面对未来更大的发展与挑战,以高的医疗质量和救治水准、以好的医德医风和优质服务、以美的服务环境为辖区医疗事业谱写新篇章。
特色科室介绍之一
检验科配有迈瑞800全自动控制生化仪、迈瑞全自动血球计数仪、进口血糖检测仪等多种检测设备;核酸检测基地配有实时荧光PCR扩增仪30台、核酸提取仪15台、生物安全柜8台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专用仪器。
2023年在区卫健委主导下,依托泰州市姜堰中医院资质资源,由天目山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区核酸检测基地的基础上改造建设区临床医学检验中心,(精准医学检测中心)、病理中心,形成区域内检验检测高水平能力,开展区域性基因、流式细胞、质谱、病理等集中检测,构建精准医疗体系,推进学科建设,拓展健康体检、慢病筛查、肿瘤诊治、药物应用、疗效评估,方便群众区内就医。
特色科室介绍之二
本中心设有慢病管理中心和基层慢病筛防中心,建有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高血压靶器官损害筛查工作站、运动控糖站等。现有医师5名,其中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1名,执业医师2人、运动处方师1人,筛防中心工作人员经过江苏省慢病筛查项目专项培训。
慢病管理中心和基层慢病筛防中心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主,擅长糖尿病、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等疾病的诊治,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融疾病预防、诊疗、随访转诊、康复等连续性的签约服务。在慢病管理中增加运动健康干预处方服务,引导慢病患者科学运动从而减少药物依赖。
特色科室介绍之三
痛证专科是1996年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合作创建的特色专科,被授予授牌的针刀医学指导站,被泰州市和姜堰区卫健委分别授予“泰州市基层特色科室”、“姜堰区基层名科室”。2023年根据中心发展规划,痛证专科与中医科、康复中心合并为集中诊疗区,专科现有医生5名,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3名,护理人员5名,康复治疗师1名。
该专科是苏中地区最早引进并开展微创介入治疗颈、腰椎间盘突出的专科,专科成立20余年累计开展颈椎、腰椎微创介入手术近3万例。专科拥有射频治疗仪、臭氧治疗仪、C型臂X光机、颈腰椎牵引设备、按摩治疗床、电针仪、推拿床、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电脑中频治疗仪、TDP神灯等设备,主要采用射频消融、低温等离子消融、胶原酶溶解、臭氧椎间减压、小针刀、液体刀(骶疗)、牵引、电脑中频理疗、中医汤药、物理疗法、运动疗法、平衡针法、浮针等综合技术,专业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股骨头坏死、各种关节炎、各种软组织损伤、病理性神经痛等疾病。
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 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4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姜堰区卫健系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http://rc.jyjmjkw.com:60230/)。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平台,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平台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7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8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在报名平台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的图片(png或jpg格式)。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确认是否同意。经同意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姜堰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1日9:00-11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姜堰区卫生健康委联系。
(三)笔试
由姜堰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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