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名,分别派遣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姜堰区急诊急救中心,各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五官端正,服务主动,反应敏捷,沟通和理解能力良好,普通话标准,能准确听懂姜堰方言;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21日至2004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与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箱:ssrlfll@163.com。
报考人员登录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下载并填写《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须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交,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在体检前提交,届时如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原件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按简章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有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上海路9-10号),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经审核确认后,现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加分项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加分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3分。总成绩在姜堰就业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体检资格。报名时未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协议、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保障
1.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其他事项按《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监督电话:0523-88101301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
附件1:《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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