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关于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等文件精神,大营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安置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镇直单位协助员
安置人数:计划5人
二、招聘对象
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待认定人员。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2、拥有本镇户籍,或拥有本市户籍在我镇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大营镇政府三楼(315室)组织科。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是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附最后)。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面试报名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参加考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考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五、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安置人员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岗位,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合同,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原则上自行退出岗位,经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可续聘留用。工资报酬参照镇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待遇发放。保险按照镇同类人员标准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兴化市大营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914438538(大营镇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52915(大营镇纪检办)
兴化市大营镇为民服务中心
兴化市大营镇党群工作局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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