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要点
(一)发放对象
从2008年开始,兴化出台政策《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兴政发〔2008〕208号),对引进优秀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后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目前,以《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实施人才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兴发〔2019〕32号)为最新政策,规定了从研究生,到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到兴化就业创业,发放生活补贴的标准。
(1)“两院”院士等国际国内顶尖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
(2)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
(3)省“双创人才”等省部级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
(4)泰州市“双创计划”等泰州市级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
(5)正高职称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
(6)副高职称和硕士等高层次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时,在兴化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服务已满一年;基准日为每年的7月8日(兴政发〔2008〕208号文下发日期);
(2)不同时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别适用当时的补贴标准和条件;(如:2018年1月1日前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引进的研究生,有“引进时竞争比例低于1:2”的限制)
(3)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应当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副高职称人员和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申报方法
人才生活补贴实行集中申请和发放。每年在7月份,市人社部门发布通知,布置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兴化市人才开发资金奖励补贴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
(三)资金发放
市人社局部门将初审的资料进行汇总,然后由市人才办组织财政、人社部门进行联合复审;将通过复审的名单及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最后由财政拨付资金。
二、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电话:8323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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