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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红十字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兴化就业人才网 时间:2024-07-21 作者:兴化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陵区红十字会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海陵区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服务人员,招聘人数1人

报名条件

(一)海陵区户籍,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三)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海陵区红十字会3楼办公室(税务桥西街18号3楼西侧)。

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②《海陵区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现场拷贝);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期满根据能否胜任岗位要求,决定是否聘用。工资及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政策执行。公益性岗位期限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3-86210506。

其他

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其本人负责。咨询电话:0523-8623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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