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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来源:兴化就业人才网 时间:2024-06-27 作者:兴化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陵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辅助从事海陵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和就业等工作,受理社会保险、就业、社保卡等社会保障经办业务和咨询服务,以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招聘人数:3人

工作地点:海陵区人社系统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泰州市人社部门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低收入人口;2、特困职工家庭成员;3、残疾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7、优抚对象家庭成员;8、军队退役人员;9、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大专以上文化。

(五)熟悉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

(六)身体条件能满足岗位需求,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岗位期限和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工作要求

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一楼咨询台(海陵南路628号)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泰州市海陵区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谈

报名截止后适时组织进行人员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则按实际招聘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承担体检费用。

(四)公示和聘用

面谈、体检合格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按面谈得分从高到低录用。拟录用人员将会在“海陵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331035

纪检监督电话:0523-86330028 (海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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