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珊瑚镇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临时性公益性岗位4名,一般性公益性岗位1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内容简述 | 岗位数 | 工作地点 | 备注 |
1 | 社区便民服务岗 | 负责镇、村(社区)保洁保绿工作 | 4 | 珊瑚镇村(社区) |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
2 | 1 |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泰兴市珊瑚镇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且被泰兴市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及社交能力。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珊瑚镇钢珊瑚路18号)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珊瑚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在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三)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泰兴人才网”上及珊瑚镇为民服务公示栏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五、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六、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被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为3年,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属临时性、辅助性用工,聘用时间为3个月,工资按泰兴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2735329;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办理;
政策咨询:0523—82735318(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
泰兴市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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