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者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招聘至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上工作。
报名确认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大于2:1的,按照流程实施招录;报名确认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小于2:1的,则适当降低招录人数或者取消招录。
1.勤务处突: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协助民警执行处突勤务等相关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其中3人安排至寺巷派出所工作,2人安排至白马派出所工作。2.巡逻防控: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协助民警执行路面巡逻及开展入户调查、流动人口排查登记等相关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3.视频监控: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和应用。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协助民警做好接警系统等平台的值守和巡检、图像调度上传等工作,需轮值夜班。3.留置看护: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男,198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女,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如本人社保已缴满5年以上,出生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之间;如本人社保已缴满10年以上,出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之间。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执行陪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享受相应的看护补助。4.文秘综合: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和应用,有一定的文字编写能力。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 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名手续。2. 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现场如实填写《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或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8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4×10米往返跑(30分),项目评分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加分项:退役军人加2分;党员加2分;在部队每获得一次二等功加5分;每获得一次三等功加3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2分;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需提供相应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报考勤务处突、巡逻防控、留置看护岗位人员,将体能测试成绩与加分项综合后,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报考视频监控、文秘综合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分带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将各类成绩占比综合排名,按照招录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出现同分情况时录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视频监控录取笔试成绩高者)。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政审合格人员由我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实行一次性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我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方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在政审、体检、录用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照综合排名从高至低依次替补。
录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我局同岗位现有辅警待遇。咨询电话:0523-86325177。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