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泰兴市黄桥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岗位职责 | 招聘 计划 | 开考 比例 | 备注 |
1 | 窗口辅助人员 | 01 | 从事窗口业务 受理工作 | 3 | 3 | |
2 | 执法辅助人员 | 02 | 从事城市管理等执法辅助工作 | 5 | 3 |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责任心强,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
1.01岗位: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以后出生);在公益性或相关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7日以后出生);
2.02岗位: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以后出生);在执法辅助或相关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7日以后出生);
3.女性超过35周岁以上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要求;
(六)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七)专业要求:不限;
(八)其他要求:
1.01岗位: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熟悉公务接待礼仪,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应变能力,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
2.02岗位: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善于沟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
(九)工作经历起算时间节点: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3月7日;
(十)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条件);
(十一)报考人员户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泰兴市户籍;
2.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3.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在泰兴市工作,且在泰兴市有房产登记;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问题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规范填写《2024年泰兴市黄桥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可自行下载);
(4)招聘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2张;
(6)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黄桥镇党群工作局(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路180号,4楼424室)。
5.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对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根据报名成功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另行公告。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加分项成绩。
3.加分项目及分值
(1)退役士兵加0.5分、退役士官加1分;
(2)全日制本科考生加0.5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加2分;
(3)有三年以上窗口或执法从业工作经历加1分;
(4)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3分(针对02岗位);
(5)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加1分(针对01岗位);
(6)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加1分(针对01岗位);
以上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所有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
(四)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对进入考察人员组织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泰兴市兴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黄桥镇相关岗位。聘用人员到岗后,需服从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在相关岗位进行调剂使用。聘用人员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222095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210007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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