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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兴化就业人才网 时间:2023-12-10 作者:兴化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泰州市《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配备的意见》(泰教体艺〔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3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姜堰区教育局(上海路88号)报名大厅。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经承诺后可延迟至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1张

(3)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5:00)到姜堰区教育局报名大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有关证件原件予以减免。《准考证》逾期不领或不缴纳报名费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专业知识、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选岗

选岗前,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选岗结束后的各环节均不再递补。

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为每月50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首聘期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8521、88986015

监督电话∶0523-88088540(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机关纪委)

指定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3.报考信息说明.docx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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