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1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7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张甸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张甸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工作期限 | 岗位数 | 工作地点 |
01 | 人居环境整治 | 2个月(临时性) | 60 | 张甸镇及各村、社区 |
02 | 邮件快件收发 | 3年(一般性) | 10 | 华杨村、周窑村、尹庄村、花彭村、朱顾村、甸桥村、高单庄村、蔡官村、三盟村、大李村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
(二)就业困难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三)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五)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七)城乡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八)农村退役士兵、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九)现役军人农村籍家属;
(十)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和撤组建居的农民。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区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要求:女性47周岁以下,男性57周岁以下;
5.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学历需在初中及以上,会查询电脑页面和操作智能手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不限学历;
6.姜堰区户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张甸镇为民服务中心临时大厅人社窗口。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张甸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谈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考察工作由姜堰区人民政府张甸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在姜堰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考核和薪酬管理。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属临时性、辅助性用工,工资标准按22元/小时计算。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月工资不低于姜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张甸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25719
监督电话:0523-80640813
附件:张甸镇2023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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