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泰州市金泰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海公司”)下属公司经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共招聘3人,相关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到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详见《岗位表》);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生;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日上午8:30—9月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下列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报名邮箱,文件名格式“报考岗位+姓名+报考日期(年月日)”。报名邮箱:1587790097@qq.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扫描件: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其他材料,如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经承诺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经承诺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企业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人才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金泰海公司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媒体、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招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在签订合同前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拟聘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
四、待遇及其他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总账4000元/月,出纳、文员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标准发放,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金泰海公司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13809012836
(二)监督电话:1995297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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