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一般性公益性岗位10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45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备注 |
城乡社会管理岗1 | 7 | 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 从事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工作 |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 |
城乡社会管理岗2 | 3 | 年龄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 从事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公共环境卫生等工作 | |
城乡公共服务岗 | 45 | 年龄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 从事江河巡查管护、垃圾清运、河塘清淤整治等工作 |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
二、报名条件
1.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3)特困职工家庭;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6)连续失业1年以上;
(7)城市规划区范围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
(9)军队退役人员;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2.泰兴市户籍或泰兴市常住人口;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有受过公安部门处罚的或曾经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或在处理影响期内的,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近五年有违反殡葬改革、建房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存在经济纠纷,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有其他不适宜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 - 2023年6月2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滨江镇社会事业局615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泰兴市滨江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人社部门所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5.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时间另行通知,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面谈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聘用单位将于面谈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被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为3年,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属临时性、辅助性用工,聘用时间为3个月,工资按泰兴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予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滨江镇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960308。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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