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京泰路街道、红旗街道、城南街道专职网格员共27名,具体岗位类别要求如下。
02
招聘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2003年6月11日之间出生的);其中35周岁及以上(1983年6月10日-1988年6月11日)需提供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具有海陵区户籍(含本人曾有海陵户籍,因外出学习或工作将户口暂时迁出的,以及配偶为海陵户籍的); 5.熟悉智能手机App、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6.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适应社区工作中专职网格员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参加网格员招聘的情形。 03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社局南楼二楼会议室(海陵南路628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需本人或代报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招聘条件第4条所需的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配偶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的需提供本人及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委托书;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人武部出具的证明;有村(社区)或网格化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需提供服务单位所属街道出具的证明;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在报名现场提供,过期不予认可。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海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楼二楼会议室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仅可选择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一概不退。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内容: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等。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考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当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费100元/人(现金),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5)加分项。党员、退役军人、有村(社区)或网格化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各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6)最终成绩。按总成绩分数和加分项分数相加计算,最终成绩有效期一年。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各街道自行组织体检。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有效期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有效期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由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根据街道提供的体检及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04 待遇及管理 1.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为专职网格员,与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年总收入参照海陵区职业化管理社区工作者待遇。 3.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对专职网格员进行管理考核,考核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 05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06 其他 本简章由各用人单位、海陵区海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城东街道:17798892332 城西街道:17798892709 城南街道:18705266086 城北街道:18262346777 京泰路街道:18652360716 红旗街道:17798896797 海派公司:86332823 投诉监督电话:861929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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