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7名,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兴化市户籍或兴化登记暂住人口的外来人员;
4. 报考者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的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平安兴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录用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25至27日、5月29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现场填写《兴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务必做到准确、完整。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发现多岗位报名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50分)、立定跳远(50分)。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体能测试标准》(附件)执行。
2.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体测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2.按笔试成绩的50%和体测成绩的50%计算合成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3.安全员按体测成绩75%和技能成绩的25%合成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退役军人加2分、中共党员加2分(须提供退伍证、党员证明材料)。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文职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勤务岗位根据体测成绩确定,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安全员岗位根据体测成绩确定,体测成绩仍相同的,根据技能测试完成时间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选岗
《岗位表》中城区所由兴化市公安局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组织选岗。选岗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按总成绩排名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77942(兴化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523-83377080(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
附件2:
兴化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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