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开发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海人社【2023】34号)文件规定,苏陈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苏陈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02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海陵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人社部门系统审核为准; 3.符合《招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开除公职,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 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秸秆双禁巡查等。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8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苏陈镇为民服务中心大厅2号窗口 3.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2)《苏陈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谈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报考者面谈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个人体检费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根据面谈、体检、考察结果,经苏陈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人社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其他报考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05 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设岗时间为3年,期满后即退出岗位。招聘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海陵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06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07 其他 本公告由苏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泰州市苏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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