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996098015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招考资讯

许庄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来源:兴化就业人才网 时间:2023-03-31 作者:兴化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许庄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至2005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附件1);

4.具有泰州市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7.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益性岗位职位表见附件2)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许庄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局(创业大道78号许庄街道办事处三楼306)。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经户口所在镇街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内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并出具相关证明;

(6)《许庄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人选确定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行政能力测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选聘数量1:1.5(进位取整)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街道选聘人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到许庄街道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于3日内交许庄街道。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许庄街道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由街道党工委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许庄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街道统一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1.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2.待遇标准: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许庄街道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进行确定,社会保险依据有关政策执行。

3.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许庄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许庄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117730

监督电话:0523-86117722

附: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docx

附件2:《许庄街道公益性岗位职位表》.docx

附件3:《许庄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12-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泰州美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1279号-1 32128102010179

地址:兴化市天妃居委会东营街120号 EMAIL:836754704@qq.com

人力资源证: 3212814009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