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营运生产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金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要求:思想品德好,热爱公交事业、具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驾证要求:持有效A1、A3驾驶资格证,客运从业资格证,驾龄3年以上或全日制(两年以上)汽车专科院校毕业。
3.年龄要求:男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保连续缴纳年限能够达到正常退休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历要求:初中(含)以上学历。
5.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符合专职公交驾驶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有从事相关公交驾驶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提供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记录,车管所出具的三年无交通事故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政审、驾驶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委托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14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10号)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报名材料包含: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的A1、A3驾驶证及客运从业资格证书或全日制(两年以上)汽车专科学历证书;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退役军人、有从事相关公交驾驶工作经验的提供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本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费用:100元(领取技能准考证时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原件减免报名费用。
(三)政审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驾驶技能考核和面试两部分。
1.驾驶技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道路驾驶的安全意识、驾驶操作规程、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金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营层研究确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由金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8.5米纯电动汽车。
驾驶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驾驶技能考核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驾驶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复审人员及领取《面试通知书》需带齐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户口簿、《驾驶技能考核准考证》等原件)。
(五)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驾驶技能考核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驾驶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姜堰就业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人数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需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先行解除。
四、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由金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在分公司进行培训,培训期为1个月,主要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跟车熟悉业务,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正式录用后,与金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按金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评定星级)+绩效工资+出车补贴+里程津贴+节能奖+误餐费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3.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或工作安排,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解聘;有违纪违法等其他行为发生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聘用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如自行辞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完相关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离职等,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告知,并做好工作的交接,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6.因本人放弃、考核不合格或招考一年内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缺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有效期截止2023年11月30日。
7.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后,双方自行协商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相关解聘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报名、考试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测量正常)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同时,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及参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金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59301、88241919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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